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安排部署,合格评估督察工作第三督察组于2020年9月25日,对计划财务处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项任务情况进行了督察工作,财务处领导班子及各科室主任参加。
财务处王芳处长对督察组汇报合格评估方案中财务处涉及两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大于等于13%和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大于等于1200元两项都已达到标准,并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合格评估工作,保障教学经费投入使用。
督察组提出部门对合格评估工作宣传不到位,教职工需加强评估内容材料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