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编报2022年校内财务预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随着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的印发,财政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透明、约束有力。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学校预算编制质量,增强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普洱学院经费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经费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审批”的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积极稳健、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编制2022年度财务预算。

(二)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三)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编制

1.有收入的部门,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充分、合理测算本部门的各项收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并认真填写《普洱学院2022年收入预算表》(附件1)。

2.出租住房租金收入由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编制。

3.体育场馆出租收入由体育学院负责编制。

4.考试收入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5.网络分成费由信息中心负责编制。

(二)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分别编制。

1.人员经费编制

(1)各项人员经费由人事处编制并填报《普洱学院2022年人员经费预算表》(附件2)。

(2)校内学生奖助学金由学生处编制并填报《普洱学院2022年部门运行支出预算表》(附件3)。

2.公用经费编制

(1)公用经费分为办公业务费和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各院(部)按照要求编制填报《普洱学院2022年部门运行支出预算表》(附件3)。

(2)教务处负责分配教学经费。

(3)专项实践教学经费由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负责编制。

(4)科研经费由科技处负责编制。

(5)基建、维修经费由基建管理中心负责编制。

3.专项经费编制

根据“先有项目,后有资金”的改革精神,各院(部)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的关系,结合学校中长期规划及自身发展需求,可以进行专项资金的编制及申报, 并填写《普洱学院专项经费预算表》(附件4)。专项资金申报可以分年度预算。

4. 其他

(1)三公经费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制。

(2)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对外合作交流处负责编制。

(3)党建经费由组织部负责编制。

(4)水、电、物业、防疫等费用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编制。

三、编制要求

(一)加强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部门的预算编报工作,应结合本部门2022年的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精心测算本部门工作所涉及的各项经费需求,编实、编细、编准本部门的经费支出预算,确保无遗漏、无重复。部门预算作为部门重大事项,报送之前需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定稿后经分管校领导签字认可。

(二)要提高预算的规范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部门经费预算要与部门工作计划及职能相匹配,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有前瞻性,要提前谋划,但不得凭主观臆想随意编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资金预算与采购预算相统一

所有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需求,必须与报送资产管理处的采购预算相一致。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必须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各部门(学院)列入采购预算的项目必须编报资金预算,未列入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安排资金。

(四)严格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及时、准确编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所需的各项经费预算,对于未按时上报预算或者是漏报预算项目,造成年度预算中少列或未列支出预算,所需经费学校不予解决,由各部门自行调剂。列入预算的经费支出项目,各部门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季度末25%,二季度末50%,三季度末75%,11月末92%。未达到进度要求的,视上级部门的扣罚情况相应进行扣罚。

5.报送时间及要求

由于此次编制为预算初稿,9月5日前,将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的预算编制方案经部门领导审阅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即可报送。

报送地点:财务处(和谐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pexycwc@163.com)。

预算编制表格为参考模板,各部门(学院)可根据情况自行设计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表格进行预算编制。

财务处

2021年8月28日

附件:1.普洱学院2022年收入预算表

2.普洱学院2022年人员经费预算表

3.普洱学院2022年部门运行支出预算表

4.普洱学院专项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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