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15   点击数:

                                                 2017年11月30
  加强普洱学院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云南省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八个制度文件的通知》(云高工201331号)、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及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等规定精神,结合普洱学院财务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普洱学院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一) 体制机制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重大财务决策或财务开支未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虽经集体决策但未经论证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未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未相互分离的;财务审批制度授权不明确或执行不严格的;财务信息不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具体、不及时的。

(二)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缺乏完善的预算管理制度,导致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的;预算的民主决策机制、岗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或执行力不强,出现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的;预算审批不按规定程序或时限的;预算执行和控制不严格,超预算、超范围开支的;预算调整或追加不按程序审批,擅自调整或追加预算的;预算结余不按规定进行清理和结转的。

(三)收入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未得到严格执行,私设“小金库”或“账外账”的;收费项目未按规定审批或报备的;收入未全额上缴或不及时上缴、坐收坐支、偷逃税金的。

(四)支出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超预算列支、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重大开支不经集体研究的;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款专用的;假公济私、虚报发票、伪造凭证报销私人费用的;采购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实,弄虚作假、违章购买的;应纳入公务卡支付结算事项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

(五) 票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私印、伪造、变造、买卖等)或缴销财务票据的;违规使用(转借、代开、串用财务票据等)和保管票据的;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不一致的。

(六)资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贷币资金管理不符合规定,随意借支现金、非法挪用、“白条”抵库、银行预留印鉴与空白支票由一人保管、网上银行密码、U盾等授权缺乏相互制衡的;校内外投资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或投资高风险行业的;固定资产处置不按规定办理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

(七)负债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学校贷款规模过大、负债结构失衡,无力债还贷款本息,出现债务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学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的。

(八) 会计基础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和私设“账外账”的;财务报告内容不完整和账表不相符的;财务公开不规范和不到位的;财务管理网络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纳账与会计账对账不及时的;会计人员未按审批程序和开支标准审核支出凭证的;会计人员未按规范处理会计信息的;会计档案管理不当造成丢失、毁损或泄露财务信息的。

(九) 从事经营活动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监管不到位,收支未按规定全额入账形成账外账的;经营活动会计核算不规范、报表未及时并入学校导致财务报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应缴未缴税金的;对利用学校资源搞经营活动的行为没有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

(十) 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

建设管理部门与核算管理部门工作脱节,信息不对称,致使资金支付超结算金额的;基建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的;部分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但由于存在资金缺口未付款或未进行竣工决算,导致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造成资产信息不实的。

二、普洱学院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一)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财务决策、财务审批、财务公开等法规,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按“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坚持大额度资金使用提交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分级审批,扩大财务公开,形成管理合力,消除财务风险。

(二)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预算编制集体决策程序,健全预算民主决策机制,维护预算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按预算规定范围和金额开支经费,调整或追加预算必须按预算编制和审批权限、程序进行;年末及时对预算结余进行清理和结转。

(三)收入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收费项目报批报备、收费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票据规范使用等法规,收费前必须先对收费项目报批或备案,按批准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规范的票据收费;涉税收入按规定缴纳税金;非税收入全额、及时缴入财政专户,按规定申报使用。

(四)支出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预算管理、财务审批、专项经费管理、公务卡结算等法规,根据预算项目和标准,按财务审批权限规定由相关人员审批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后报销各类支出,涉及专项资金或采购资金的,还应当按相关规定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才能支出。

(五) 票据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票据管理等规定,收费票据统一管理,做到统一购买、按需领用、规范使用、及时缴销,票据购买、保管与使用相互分离,票据的开票、收款、账务核算相互分离。

(六) 资产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对外投资、现金管理、密码授权、往来款项管理等规定,学校对校办产业或其他单位投资的,要经专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货币资金严格按现金管理及银行结算制度执行,支票、印鉴、密码、U盾等分离保管。固定资产处置严格按规定报批。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避免长期挂账。

(七)负债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银行贷款和资产担保底线,建立学校贷款风险预警体系,学校贷款必须经可行性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严格控制贷款规模,贷款必须专款专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抵押。

(八) 会计基础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守财务管理制度、银行账户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清理规范银行账户,按需开设银行账户并按规定报批。会计人员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审核各项支出,及时、准确处理会计信息,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报告。财务管理信息网络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建立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九) 从事经营活动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特别应对利用学校资源搞经营活动的行为加以有效控制和管理。应加强经营活动核算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增强学校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能力;加强经营活动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能、规范经营活动的核算。

(十)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流程

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核算。严格按照概算批准的建设内容进行项目核算,基建账应清晰反映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应能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严守资金支付审核程序合规,建设资金管理合法。工程款拨付前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票据,项目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基建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审核并提出付款意见,报送校领导批准,方可支付。工程完工后应及时进行工程验收、工程审计、竣工财务决算及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三、普洱学院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一)防控财务管理体制机制风险的措施

健全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校领导、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财务审批制度进行审批;财务部门严格审核财务事项是否按规定审批;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财务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校领导、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应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集体决策。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责任制。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明确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财务信息化管理。学校内部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按规定及时公开本部门财务信息,财务处不得有意阻挠财务公开。

(二)防控预算管理风险的措施

严格执行预算法,建立学校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的集体决策程序,健全预算民主决策机制;制定科学的预算定额,统一预算编制原则;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校领导按规定审批、调整或追加学校预算;财务部门按规定汇总、编制、上报、下达财务预算;按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或追加方案报校领导审批;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对预算结余进行处理。学校各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经费。审计部门适时对预算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等情况进行审计。

(三)防控收入管理风险的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财务部门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收入征缴情况的检查;坚持收费公示制度;督促收费部门及时缴存各项收费。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收费负责,督促本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及时上缴各项收费收入。

(四)防控支出管理风险的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校领导严格按规定对大额资金进行审批;财务部门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加强对大额资金审批权限的审核;学校各部门应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按规定使用资金。

制定《普洱学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规范各项费用的报销管理。财务部门严格按预算审核各项经费支出,建立完善支出报销标准;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本部门严格按规定开支。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部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严格按专项资金用途专款专用。

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按规定程序审批。财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对采购资金进行管理;资产部门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学校各部门严格按规定采购。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审计部门定期对学校各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加强监控,对可能出现财务廉政风险的问题提前进行教育和警示,消除隐患。

(五)防控票据管理风险的措施

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建立票据购买、保管与使用相分离的内控制度。财务部门负责集中统一购买、保管、领用、缴销票据;学校各部门按规定领用、保管、缴销票据,及时上缴票据和款项。

(六)防控资产管理风险的措施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及银行结算制度,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及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落实;审计部门加强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实行财务岗位相互牵制及定期轮换制。财务部门应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定期清查库存现金和支票领用登记情况;及时核对出纳账与会计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实行岗位牵制,岗位定期轮换,票据、密码与印鉴分离保管;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和检查。

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制定学校对外投资相关规定。校领导严格按规定审批对外投资项目;财务部门严格财务审批手续,涉及对外投资的按规定报批;资产管理部门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对外投资的专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学校各部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涉及对外投资的按规定报批。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学校应对处置资产进行评估、论证,坚持大额固定资产处置集体研究的原则,督促资产管理部门加强管理;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置固定资产的报批和评估,及时上缴处置收入。

严格执行现金预借、发票报销及往来款结算管理等制度。财务部门应建立现金预借、发票报销以及往来款结算管理等制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对不及时结清往来款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往来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办理往来款结算手续,及时结清往来款项。

(七)防控债务管理风险的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控制贷款规模,建立学校贷款风险预警体系,充分估计债务风险。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债务风险评估,偿债能力分析以及贷款资金的日常管理。学校使用贷款资金的部门严格按贷款用途使用资金,规范、明确建设工作程序,加强建设工作的审查、把关,控制建设成本;审计部门进行债务的专项审计。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禁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的规定。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严禁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的规定,严禁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抵押,防止形成隐性债务,增加债务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抵押。

制订拖欠工程款等债务的化解措施。认真清理、核实拖欠工程款等债务,积极筹措偿债资金,将拖欠工程款等债务的偿还纳入单位预算,有计划,分步骤的化解拖欠工程款等债务。

学校应建立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举债项目的论证,债务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制订债务偿还计划,筹措偿债资金,化解债务风险。

(八)防控会计基础管理风险的措施      

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财务法规;加强财务人员的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严格按规定审核各类报销单据;严格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严格账户管理,清理规范银行账户。学校各部门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审计部门加强对学校各部门的财务审计、检查。

(九)防控从事经营活动财务管理风险的措施   

从事经营活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财务部门针对从事经营活动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会计核算,收支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从事经营活动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发生的经营活动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监督本部门将收支及时入账,规范核算。审计部门适时进行经营活动财务收支审计,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加强经营活动内部监督管理,强化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制约。从事经营活动相关部门应制订岗位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经营活动的记账人员、经济业务事项的审核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相互分离、并相互制约。

(十)防控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风险的措施        

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会计核算;财务部门协同基建部门制定基建项目资金拨付审批制度,明确资金拨付审批权限及程序;建立项目资金支付电子信息系统,对资金支付情况实时跟踪;对已竣工交付使用资产按照相关规定暂估入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收集、整理基本建设项目财务资料,完善基建财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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